为认真贯彻落实石泰峰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自治区各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形成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合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经会商相关部门,内蒙古自治区节能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决定建立自治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7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节能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印发了《自治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信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统计局、能源局、林草局、大数据中心、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银保监局等17个部门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增补其他部门或有关盟市。
联席会议职责主要是:
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部署和要求,围绕全面核查评估“两高”项目、严格“两高”项目准入管理、深入挖掘存量“两高”行业节能减排潜力、强化“两高”项目监管执法、调整完善“两高”行业政策机制等方面,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研究提出全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是定期调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进展情况,并针对其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召集有关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交流相关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三是在推进全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或需要现场协调解决的问题,有关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联合调研组,赴现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协调解决。联席会议无法解决的,有关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建议,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