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马钢炼铁总厂A高炉大修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联系电话:0551-62376676(兼传真)
监督电话:0551-62376689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230071)
项目名称:马钢炼铁总厂A高炉大修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北区)现有A高炉区域
建设项目概况: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A高炉大修改造工程位于现有A高炉区域内,总用地面积15.9万平方米。A高炉于2007年建成投产,本次大修改造计划采用原地快速大修改造的方式开展,不新增产能,主要改造内容包括:矿焦槽及上料系统、高炉炉顶系统、高炉本体系统、风口平台与出铁场系统、炉渣处理系统、热风炉系统、粗煤气系统、煤粉制备系统、煤粉喷吹系统、煤气清洗系统、煤气余压发电装置、给排水系统、矿焦槽除尘系统、出铁场除尘及炉顶除尘系统、高炉鼓风机、高炉中控楼、相关系统电气室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电讯系统、区域内综合管线、安全消防设施、区域内道路、铁路、绿化、雨污分流等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工程位于马钢公司炼铁总厂现有A高炉区域,废水排放管网已配套建成,在北区废水深度处理站建成前,生产废水由收集池收集,采用抽水车运至B高炉环缝洗涤塔浓缩池和水渣热水池,作为补充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管网。北区废水深度处理站建成后,生产、生活废水全部经厂区管网送入,处理后全厂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矿槽除尘系统主要负责矿槽槽下称量斗、振动筛、胶带机的除尘,含尘废气采用覆膜折叠滤筒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高40米的排气筒外排。槽上除尘系统负责矿槽槽上、碎焦筛分站、FZ2、FZ3、FZ4转运站的除尘,系统采用防静电覆膜折叠滤筒净化含尘废气,处理后的含尘废气通过高35.0米的排气筒外排。槽前除尘系统负责GZ14、GZ15转运站、中间台架、小粒度矿回收系统、加辅料系统的除尘,系统采用覆膜涤纶针刺毡净化含尘废气,处理后的含尘废气通过高30米排气筒外排。炉顶除尘系统负责炉顶上料过程的除尘,采用覆膜折叠滤筒净化含尘废气,处理后的含尘废气通过高49.8米排气筒外排。出铁场1#除尘系统负责铁口侧吸、撇渣器、摆动流槽、铁沟、渣沟除尘,含尘废气采用覆膜折叠滤筒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高40.0米排气筒外排。出铁场2#除尘系统负责出铁场4个顶吸除尘点除尘,含尘废气采用覆膜涤纶针刺毡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高30.0米排气筒外排。煤粉制备喷吹系统采用袋式收尘器收集煤粉,集尾气通过2座高66米排气筒外排。各胶带机头部分别设置单机除尘器,采用覆膜滤袋净化含尘废气,处理后的含尘废气通过高15米排气筒外排。热风炉烟气通过高80米排气筒外排。
(3)噪声:本工程主要噪声源包括:振动筛、振动给料机、除尘风机、鼓风机、助燃风机、煤气减压阀、冷风管放风阀、炉顶均压放散阀、高炉煤气余压发电机组、空压机、水泵等生产、辅助设备。根据噪声和噪声源的不同性质与特点,采取隔声、消声、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屏蔽、距离衰减、绿化等多种措施进行治理。
(4)固体废物:出铁场除尘灰送至转底炉使用,瓦斯灰和其余各类除尘灰收集后返回烧结等工序重新利用;煤气喷碱循环水系统污泥集中送至转底炉再利用;高炉炉渣集中送至相关企业作为原料使用;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外运处置;废油桶送至资源分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库,由废铁质桶综合利用转炉再利用。员工生活垃圾集中后,由公司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企业按照本报告要求采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编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以应对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降低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采取了网上、报纸、张贴公告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有关部门的意见: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同意项目备案;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