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梳理盘点集中攻坚年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扎实有效推进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山西省政府安委办决定从9月10日至12月10日,在全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大督查大盘点大起底行动。
此次督查对象包括各市县(市、区)政府、省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个专题和11个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工业园区和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督查攻坚年重点任务、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暨“13710”督办重点事项、国务院及省委对全省2020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问题整改事项、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执法检查及企业负责人集中培训等完成情况,督查内容将列入全省2021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
此次督查分四个阶段展开。其中,自查阶段(9月10日-9月20日),由省市县三级承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的部门、工业园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展开自查;抽查阶段(9月21日-9月30日),由各市政府安委办、省级专题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分别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抽查检查;督查阶段(10月10日-10月31日),由省政府安委办组织省级督查组,对各市、省级专题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进行督查检查;整改阶段(9月10日-12月10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查出的问题隐患立行立改,各市及省级各专题专项牵头部门要对推进缓慢的重点难点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各市、省级各牵头部门分管负责人挂牌督办,确保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山西省将成立由厅级领导带队的5个督查组和1个综合巡查组,对安排部署不及时、工作开展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不整改、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人员,进行点名批评并移交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