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共同防治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污染,深化省区间生态环境执法交流合作,宁夏生态环境厅日前与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共同签订行政边界地区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协议,本着“联合治污、团结治污”的原则,加大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力度,共同推进行政边界区域污染综合整治,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按照协议,在联防共治方面,三省区将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提升目标,共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合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共同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在研判预警方面,加大对省区界交界处、重点流域上游、乡村及偏远地区等生态环境执法力量薄弱区域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环境违法问题,联合会商,提出处理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协助开展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在属地管理方面,三省区将加强执法监管,做好各自行政区域内的现场调查处理工作,控制和减少对相邻地区的污染影响;在联合执法方面,将对边界地区的环境污染问题联合开展追踪溯源,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开展联合排查整治,对危险废物异地处置倾倒积极配合,协助调查取证,督促重点行业企业严格落实达标排放要求,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此外,三省区还将建立执法联动联席会议制度,做到信息及时共享、案件及时交办、问题及时通报、边界区域环境违法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深化地市级层面环境污染执法工作联防联控机制,实现区域联动,共同推进联防联控、协同执法,促进区域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