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受煤炭消费需求旺盛、电煤价格持续攀升影响,山东省电煤供应呈现紧平衡状态,多家电厂电煤库存告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稳定煤炭供应。
一方面,推动省内煤矿增产增供。科学组织煤炭生产,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督促煤矿严格按核定生产能力和月度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加快释放先进产能,提速崔庄煤矿生产能力重新核定,对符合条件的煤矿加快办理产能核增;积极推进停产煤矿复工复产,新安煤矿已恢复生产。另一方面,积极争取省外煤源支持。由省发展改革委和能源局负责同志带队,派驻3个工作组分赴晋陕蒙煤炭主产省份,对接四季度新增1040万吨电煤资源合同签订和兑现发运情况,协调落实山西省潞安化工集团400万吨,陕西省榆林地区240万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400万吨的煤炭资源,截至10月10日,1040万吨电煤资源合同已全部签订。督促直调公用电厂积极争取煤源和运力支持,全面落实中长期合同100%全覆盖要求。积极拓展进口煤源,与省国资委合力推动省属企业进口煤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