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调整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原材料工业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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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