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有关工作进程,明确有关要求和责任,1月5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在南宁召开加快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开发建设工作会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广西业务办,各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发展改革委,广西电网公司、广西能源智库、金融机构、项目投资主体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试点县(市、区)的工作汇报,研究了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了各有关单位对我区相关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会议结合日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方案》,对我区22个纳入国家试点县的开发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提出2023年底前总结提升、2024年开始推广应用、2025年实现建设目标的工作计划。
会议强调,各县人民政府要担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的“五不原则”,优化营商环境;电网企业要做好电网规划与改造,落实“应接尽接”要求;各项目投资主体要维护好屋顶产权方的合法权益,加强施工与运维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与触电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