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模式中,比亚迪、奇瑞、吉利等企业只能通过自身拥有的资源寻求道路,在他们的操作与政策制定者的需求相呼应时,他们或许能得到扶持。在他们不能满足政策制定者的需求时,他们的发展会受到更多的限制。
如果他们不能用现在的影响力为自身整合更多的资源,在发展新能源汽车上,他们的风险会相对较高。而他们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是,提升品牌影响力。
第二种模式中,大型国有汽车集团自身都设立了自主品牌,他们可以借助自主品牌的平台发展新能源汽车,在技术上,他们会与跨国汽车公司进行新一轮的交换,这是他们吸纳资源的主要方式,而这也正是他们敢于公布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依靠。
他们在与跨国汽车公司进行合资的过程中,已经经历过相当长时间的博弈。跨国汽车公司已经熟知其合作伙伴的长处与短处。与跨国汽车公司而言,他们需要中方合作伙伴为其业务拓展提供政府与政策层面的支持,他们需要中方为其完整的适应中国的潜规则。而中方合作伙伴需要在这一过程获得外资方提供的技术。
有这样的基础,双方会就接下来的交换进行新的谈判。数家跨国汽车制造商与中国的大型国有汽车企业已经在进行这项工作。几家跨国汽车制造商的负责人说,惟其如此,双方才能够长期共生。
与对技术的追逐相应,这两种方式会是中国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主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