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榆林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52项攻坚行动。
根据总体安排,榆林市将在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同时,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高质量完成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深入开展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提升固废综合利用,强化核辐射安全管控,防范水土流失和地下水污染风险,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助力榆林高质量发展。
52项攻坚行动目标为:到2022年底,中心城区及横山、定边、靖边、绥德、米脂、佳县、吴堡、清涧、子洲等9县区空气环境质量稳定达标,神木、府谷力争达标,重点工业园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省控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固废综合利用率大幅度提升,土壤、核辐射安全可控。其中,神木、府谷PM10年均浓度力争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新增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40%以上。
在打好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攻坚战方面,结合《榆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梳理出党中央和陕西省督察披露问题,形成兰炭行业整治、能耗管控、地下水超采管控、规范取水许可、耕地占补平衡问题整治、非法整地整治、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等12项重点行动,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挂图作战、过程监管、跟踪落实、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榆林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及重点工业园区、乡镇为重点区域,聚焦春季扬尘污染、夏季臭氧及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持续开展各项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通过实施涉煤行业扬尘污染整治、建筑工地精细化管控、道路扬尘综合整治、机动车尾气管控等12项行动,构建市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协同治理的工作机制,力争年底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指标全面达标。
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市和农村,以黄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为重点,坚持“点—线—面”结合,形成“厂—网—河”一体化治理体系,通过实施生活污水处理厂能力提升和直排口整治等8项行动,确保年底前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及时更新调查地块名单,建立历史遗留地块清单,通过开展农用地、建设用地分类管理、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6项行动,确保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平稳、安全可控。
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榆林市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优化高耗水、高耗能产业布局,强化污染风险源管控力度,通过开展节能降碳转型、水资源利用管控、工业园区清洁发展等14项行动,构建生态保护优先、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共同发力、风险隐患安全可控的统筹防治格局,筑牢黄河中游生态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