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耗双控决策部署,确保完成自治区“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2021年,乌兰察布市委、市政府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减碳降耗“挂图作战”。
因地制宜分解目标任务。在充分调研和测算的基础上,全市结合各旗县市区用能情况、高耗能行业比重、产业现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及时将“节能降碳”目标任务合理分档下达各旗县市区,不搞“一刀切”“齐步走”,有力推进全市能源结构优化与产业转型升级。
强化用能预算管理。为避免运动式“减碳”,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绿色低碳发展集聚,乌兰察布市制定印发《乌兰察布市能耗“双控”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乌兰察布市2021年能耗预算管理实施方案》和《乌兰察布市“十四五”能耗预算管理草案》,严格实行“先预算、后用能,无预算、禁用能”制度,为构建低碳循环经济,完成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标本兼治控能耗。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要求,对全市126家企业185个“两高”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围绕手续、“点天灯”、环保、水利等方面问题,制定印发六个专项整改方案,做出分旗县、分行业、分年度整改台账。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956个,完成任务的85.51%。2022年底全市将淘汰退出35家企业61台矿热炉,腾退产能120万吨,预期压减能耗220万吨标准煤,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加快资源节约型城市构建步伐。
加快构建低碳循环产业体系。为助力乌兰察布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全市以构建“五大产业集群”,完善“十条产业链”为重点,加快发展低碳循环产业,实现增效与节能降碳双赢;以科技为引领,建设引领行业发展的石墨新材料、绿色铁合金产业基地,为乌兰察布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支撑;以推进园区循环发展为抓手,推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气废水资源循环利用,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资源保障。
以清洁能源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我市充分利用风、光资源优势,全力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600万千瓦风电示范基地开工建设,做优做强清洁能源产业。截至2021年底,全市新能源总装机达到734.9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48%;发电量156.2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32.3%,充沛的绿电为落实国家“3060”双碳目标要求、低碳循环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同时,积极开展绿能替代行动,建设低碳园区、绿能应用、清洁生产示范区,不断加强新能源供给,推动乌兰察布早日实现“双碳”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耗双控决策部署,确保完成自治区“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2021年,乌兰察布市委、市政府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减碳降耗“挂图作战”。
因地制宜分解目标任务。在充分调研和测算的基础上,全市结合各旗县市区用能情况、高耗能行业比重、产业现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及时将“节能降碳”目标任务合理分档下达各旗县市区,不搞“一刀切”“齐步走”,有力推进全市能源结构优化与产业转型升级。
强化用能预算管理。为避免运动式“减碳”,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绿色低碳发展集聚,乌兰察布市制定印发《乌兰察布市能耗“双控”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乌兰察布市2021年能耗预算管理实施方案》和《乌兰察布市“十四五”能耗预算管理草案》,严格实行“先预算、后用能,无预算、禁用能”制度,为构建低碳循环经济,完成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标本兼治控能耗。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要求,对全市126家企业185个“两高”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围绕手续、“点天灯”、环保、水利等方面问题,制定印发六个专项整改方案,做出分旗县、分行业、分年度整改台账。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956个,完成任务的85.51%。2022年底全市将淘汰退出35家企业61台矿热炉,腾退产能120万吨,预期压减能耗220万吨标准煤,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加快资源节约型城市构建步伐。
加快构建低碳循环产业体系。为助力乌兰察布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全市以构建“五大产业集群”,完善“十条产业链”为重点,加快发展低碳循环产业,实现增效与节能降碳双赢;以科技为引领,建设引领行业发展的石墨新材料、绿色铁合金产业基地,为乌兰察布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支撑;以推进园区循环发展为抓手,推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气废水资源循环利用,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资源保障。
以清洁能源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我市充分利用风、光资源优势,全力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600万千瓦风电示范基地开工建设,做优做强清洁能源产业。截至2021年底,全市新能源总装机达到734.9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48%;发电量156.2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32.3%,充沛的绿电为落实国家“3060”双碳目标要求、低碳循环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同时,积极开展绿能替代行动,建设低碳园区、绿能应用、清洁生产示范区,不断加强新能源供给,推动乌兰察布早日实现“双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