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迁安市全域实施严格封控管理的通告
为坚决阻断新冠疫情传播途径,切断疫情传播链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研究决定,对迁安市全域严格实行封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封控时间:自2022年4月17日24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封控区域:迁安市全域。
3.除核酸检测以及应急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员“里不出、外不进、内不动”,足不出户,保持相对静止,并做好居家人员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如实报告,同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全市所有村居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村、居民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关卡24小时值守,检查点值守人员不少于2人。除持有疫情防控排查工 作 证明以及应急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允许进出外,其他人员不进不出。
5.实施疫情防控临时性 交通管制。除医疗救护车、消防救援车、军 警车辆等特种车辆以及持有相关部门核发通行证 件的疫情防控、民生保供、应急物资运输等车辆外,其它车辆原则上禁止通行。
6.严格涉疫生活垃圾处理。各村居以户为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打包处理,配合开展垃圾收集、清运、消杀等工作。
7.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市市场监管局、商促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等部门要结合各镇街,统筹做好基本生活物资供应配送保障。
8.经营场所全面关闭。培训机构、洗浴、网吧、KTV、电 影 院、健身房、沿街店铺等经营性场所,必须全面停止营业。
9.市公安分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全域封控,统筹力量严格人员、车辆管控。
10.封控期间,居民因怀孕、疾病等有紧急就医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村居。
请广大群众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我市疫情防控屏障。
同时,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我们在市民公共服务热线12345专门开设了疫情防控便民服务,如有困难,请随时致电,我们24小时为大家服务!
迁西县关于临时全域封控管理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我县周边出现风险人员,为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消除疫情传播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实施临时全域封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封控时间:自2022年4月18日零时起实施临时全域封控管理,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封控区域:迁西县全域所有村(居)、社区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村(居)、社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卡口24小时值守,检查点值守人员不少于2人,除医务人员、防疫工作人员凭工 作 证 件出入外,其他人员严禁出入。
3.封控期间,广大居民要按照要求有序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并做好居家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如实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精准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严格生活垃圾处理。各村(居)、社区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打包处理,配合开展垃圾收集、清运、消杀等工作。
5.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商促局、市场监管局以及各乡镇街道,全面做好居民的基本生活物资供应配送保障,如居民有物资采购、紧急就医等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村(居)、社区。
6.经营场所全面关闭。商场、超市、沿街店铺及各类市场等经营性场所,全面停止营业。
7.公安局、交通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全域交通封控,统筹力量严格人员、车辆管控。从即日起,全县范围内严禁在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周边区域摆摊设点、隔护栏流动兜售食品等。
8.防控办将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请广大居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有编造、散布涉疫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请广大居民理解支持,并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封控措施,共同筑牢迁西疫情防控屏障。
迁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7日
关于滦州市临时全域封控管理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我市过境高速沿线出现风险人员,为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消除疫情传播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实施临时全域封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封控时间:自2022年4月18日零时起实施临时全域封控管理,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封控区域:滦州市全域所有村(居)、社区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村(居)、社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卡口24小时值守,检查点值守人员不少于2人,除防疫工作人员凭工 作 证 件出入外,其他人员严禁出入。
3.封控期间,广大居民要按照要求有序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并做好居家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如实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精准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严格生活垃圾处理。各村(居)、社区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打包处理,配合开展垃圾收集、清运、消杀等工作。
5.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商促局、市场监管局、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以及各镇(街),全面做好居民的基本生活物资供应配送保障,如居民有物资采购、紧急就医等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村(居)、社区。
6.经营场所全面关闭。商场、超市、沿街店铺及各类市场等经营性场所,全面停止营业。
7.公安局、交通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全域交通封控,统筹力量严格人员、车辆管控。从即日起,全市范围内严禁在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周边区域摆摊设点、隔护栏流动兜售食品等。
8.防控办将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请广大居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有编造、散布涉疫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请广大居民理解支持,并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封控措施,共同筑牢滦州疫情防控屏障。
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