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厅关于调整部分行业电价政策和电力行业市场交易政策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115号》)等有关要求,各盟市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摸底排查钢铁、焦炭、铁合金、电石等八个行业限制类和淘汰类(装备)企业,上报了2022年度限制类和淘汰类(装备)企业执行差别电价的名单。现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请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书面反映情况。
传真:0471-4826452。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