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区用电情况
1-7月份,包头市全社会用电量累计462.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其中工业用电量433.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8%,占全社会用电量的93.71%。全社会使用电网电量亿千瓦时,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151.69亿千瓦时,厂用电30.16亿千瓦时。
1-7月份,包头市全社会累计用电量按产业分,第一产业1.0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66%,占全社会用电量的0.24%;第二产业434.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9%,占全社会用电量的93.85%;第三产业16.1亿千瓦时,同比降低1.88%,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4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1.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44%。
二、地区发电情况
截至7月底,全市并网装机容量1702.09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1064.62万千瓦,火电中的公用电厂及自备电厂装机分别为621万千瓦和441.22万千瓦,可再生能源(普拉特垃圾电厂)发电装机2.4万千瓦;新能源装机637.47万千瓦(占全市装机容量的37.45%),新能源中的风电及光伏装机分别为463.45万千瓦和174.02万千瓦。
1-7月份,全市累计发电量458.8亿千瓦时,同比降低0.99%。其中,火电累计发电量376.0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9%。火电中的公用电厂及自备电厂发电量分别为188.63亿千瓦时和186.73亿千瓦时,同比分别降低0.55%和增长2.45%;新能源累计发电量82.71亿千瓦时(占全市发电量的18.03%),同比降低8.79%。新能源中的风电及光伏发电量分别为66.92亿千瓦时和15.79亿千瓦时,同比分别降低13.12%和增长1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