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作为一种具有象征性、音乐性、综合性的艺术门类,像其它艺术形式一样,蕴涵着特定时代的文化精神。原始建筑艺术作为艺术的发端,是先民在劳动过程中创造出来的。古代建筑艺术在本文中特指中国封建社会及欧洲中世纪的建筑艺术,无论是体现儒家、道家、佛家文化精神的建筑,还是显现基督教、伊斯兰教文化精神的建筑,在其形制及布局上均表现出和谐美的性质,这是古代和谐美文化精神的集中体现。
无论是西方的古代建筑艺术还是现代的建筑艺术,任何时代的建筑艺术都对其特定的文化精神的审美显现表现在四个大的方面:
首先是建筑艺术中象征的特点。将许多自然对象人化,染上伦理色彩,再加以形式化,在建筑上进行装饰处理,这是中国传统建筑中惯用的象征手法,而西方古代建筑则往往通过具体的建筑形象本身的结构来映射理性的完美。
其次是建筑艺术在音乐上的体现。音乐艺术和建筑艺术在存在方式、结构基础和情味内容等方面都存在审美共通性,具体说来,它表现在艺术时空方面、结构的数学性方面、意味的抽象性和内容的象征性方面。此外,建筑需要对物质材料进行高度的艺术处理,以期铸成音乐般的和谐旋律。
再次是建筑艺术在综合方面的表现。建筑艺术中蕴含绘画、雕塑、书法,诗词等艺术成分,可以多元地展示文化精神。建筑作为一种立体空间艺术,为绘画、书法、雕塑等艺术的创作和展览提供了场所,而绘画、书法、雕塑等作为一种补充成分与建筑艺术融为一体,使人们行走在建筑物中便可以体会到艺术整体的美感。
最后是建筑艺术存在的烘托性,即周围环境对建筑艺术的陪衬与烘托。以建筑来组织和点缀景观是中国古典园林妙造自然的基本功能,现代建筑的整体观念往往不在于求得建筑自身形象的尽善尽荚,而在于求得它在整体环境中的和谐结合。
建筑艺术所蕴含的文化精神并不是以抽象概念的方式张扬出来的,而是以象征性显现、音乐性显现、综合性显现、烘托性显现等多种感性方式来肯定自身的。正是因为这些感性显现方式充满活力,建筑艺术的文化精神才会有生命的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