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中国艺术品市场在低迷中呈现出了不少新动向及曙光。在政策环境方面,政府颁布的多项重要政策,有些是专门针对文物艺术品市场的,有些则是覆盖到艺术品市场的。
2016年,中国艺术品市场在困难和规范中前行,那么,2017年,这些去年颁发的政策法规将继续吗?
2016年3月,文化部实施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将租赁、经纪、网络、进出口、鉴定、评估、以艺术品为标的物的投资等经营活动及服务纳入规范和管理范围;经营者有责任应买受人要求,提供艺术品真实性证明。简化了审批程序和压缩了行政审批时限。
2016年10月,国家文物局颁布《文物拍卖管理办法》,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激发企业经营活力;不再区分一、二、三类文物拍卖经营范围,文物拍卖企业可以全门类拍卖文物,所有取得文物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均可从事互联网文物拍卖活动。
2016年10月,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促进文物合理利用的若干意见》,提出多措并举,让文物活起来,创新利用方式、落实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政策。支持文博单位依托文物资源,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进行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面向社会提供知识产权许可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纳入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税收政策范围,纳入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支持和服务范围。
在2016年岁末,海关总署发布《关于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从2017年1月1日起,对822项进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其中97011019(油画、粉画及其他手绘画原件)、97020000(雕版画、印制画、石印画的原本)、97030000(各种材料制的雕塑品原件)三个税则号的关税暂行税率再次降至3%(正常税率为12%,2012-2016年暂调至6%)。
2016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稳中求进”作为2017年工作总基调,强调将防控金融风险、抑制资产泡沫放在重要位置上。2017年,全面清理金融过度自由化的繁荣与落后的金融监管体系之间的差距所造成的混乱,将持续进行。艺术品金融需要转型,回归到为文化艺术品产业做大做强服务的定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