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林玉露》乙编卷六《自警诗》条载:
胡澹庵十年贬海外,北归之日,饮于湘潭胡氏园,题诗云:“君恩许归此一醉,傍有梨颊生微涡。”谓侍妓黎倩也。厥后朱文公见之,题绝句云:“十年浮海一身轻,归对梨涡却有情。世上无如人欲险,几人到此误平生。”
记载之后,罗大经引经据典评论道:
余观《东坡志林》载张元忠之说曰:苏子卿啮雪啖氊,蹈背出血,可谓了死生之际矣,然不免与胡妇生子,而况洞房绮绣之下乎?乃知此事未易消除。文公之论澹庵,亦犹张元忠之论苏子卿也。近时郑叔友论刘、项曰:项王有吞岳渎意气,咸阳三月火,骸骨乱如麻,哭声惨怛天日,而眉容不敛,是铁作心肝者。然当垓下诀别之际,宝区血庙,了不经意,惟眷眷一妇人,悲歌怅饮,情不自禁。高帝非天人欤?能决意于太公、吕后,而不能决意于戚夫人。杯羹可分,则笑嫚自若。羽翼已成,则欷歔不止。
最后罗大经得出结论:“乃知尤物移人,虽大智大勇不能免。由是言之,世上无如人欲险,信哉!”
明人何孟春的《余冬序录》也引述了这件轶事,并加以评论说:
胡澹庵海外北归,饮胡氏园,为侍姬黎倩作诗,殊累其为人。朱子胡氏客馆观壁间诗,自警云:十年湖海一身轻,归对黎涡却有情。世路无如人欲险,几人到此误平生。”为胡发也。贤者于此且借以自警,况在他人?吾闻老聃“不见可欲,使心不乱”。诗末句或作“男儿到此试平生”,春不其然,今定前语为是。善哉!鲁男子,吾所愿学者。(《全闽诗话》卷四引)
围绕着名臣胡铨的这段轶事,他的同时代的同乡罗大经以及一百多年后的明人何孟春都做了上述的评论。观二人的评论,可以说都是道学家言,主张灭人欲。自南宋始,道学逐渐普及,讫至明代,已经完全定于一尊。因此如是这般的评论不难理解,这是带有时代烙印的评论。
胡铨是南宋初年有名的直臣,曾因反对同金议和,乞斩宰相秦桧,而被远贬多年,直到秦桧死去,才被重新起用。拿这样一个拥有崇高的道德形象的名人说事,无非是强调人欲险恶,应当远离。
那么,除了较胡铨稍后的罗大经有上述认识以外,同时代的其他人对胡铨的生活细节怎么看?这一问题的考察似乎有助于认识那个时代的人的道德观。
翻检《宋史·胡铨传》,除了连篇累牍地引述胡铨慷慨激昂的奏疏之外,几乎看不到一丝关于胡铨个人生活的记载,自然也就没有对其生活细节的评论。这种缺憾不仅存在于《胡铨传》中,也是后来的纪传体史书对司马迁《史记》的背离,让正史列传人物大多成为某种道德说教的枯燥标本。抨击《史记》之后的正史,并不是我的主要意图,还是回到南宋的历史现场,看当事人怎么看胡铨的“人欲”。
在《省斋文稿》卷七,作为同乡朋友的周必大,有几首与胡铨的唱和诗。透过这些诗篇,很可以透视出一些史实与认识。
《胡邦衡端明用癸巳旧韵宠赐佳篇辄续貂为不一之贺》云:
闰六还同载诞辰,公壬午闰六月三日生,今七十七年,复闰六月。
寿川方至浩无津。
位虚左辖民瞻旧,
职视西枢睿眷新。贺端明也。
玉果又沾汤饼客,今年五月生子。
银环仍进雪肤人。新买妾。
风流富贵谁能并?
未害先生道德淳。
观诗并注所透露的事实是,胡铨年届七十七,依然生子,依然纳妾。这与《鹤林玉露》所载胡铨平反归来迷恋侍姬黎倩的事实,可以相互印证。不仅如此,还有发展,又纳新妾。
在《再用邦衡韵赞其闲居之乐且致思归之意》一诗中,周必大写道:
遥知绿野朱颜好,
应笑红尘白发新。
午茗亲烹留上客,
夜棋酣战调佳人。
诗中的“应笑红尘白发新”、“夜棋酣战调佳人”,无疑也是对胡铨“人欲”生活的描写。同样,在《胡邦衡惠淳字韵佳什回首十年间不知几往返矣虽岁月逾迈而格律益高降叹不足敬用赓和》一诗中的“百二山河行入手,三千风月莫迷人”,也涉及胡铨的个人生活。在《省斋文稿》卷四,周必大还有一首《邦衡置酒出小鬟予以官柳名之闻邦衡近买婢名野梅故以为对》:“浊水难攀清路尘,偶曾先后掌丝纶。归来久侍茵凭旧,至后初逢梅柳新。湖水欹斜应有意,春光漏泄不无因。绛帷幸许天荒破,日日当为问道人。”卷五《又次邦衡族侄长彦司户韵》中,周必大还有“及时行乐君休厌”这样的流露。
然而,观周必大以上诸诗,与他道学家的朋友朱熹批判性的慨叹不同,周必大对胡铨的“人欲”则是充满了宽容的欣赏。甚至还说“风流富贵谁能并?未害先生道德淳”。就是说,在周必大看来,晚年的胡铨尽管风流奢侈,也并不妨碍他的道德淳厚。周必大在这里所讲的“道德”,可以说是那个时代士大夫们的基本共识。而这种共识却不同于主张“灭人欲”的道学家眼中的道德。
其实,律己颇严的周必大自己也纳妾。他在淳熙元年写给范成大的一封信中就说,“某向在浙中得东壁生,既归又益一妓,颇能歌舞”。在《周文忠公集》卷四,收录有周必大写给胡铨的《顷创棋色之论邦衡深然之明日府中花会戏成二绝》,其一云:“局势方迷棋有色,歌声不发酒无欢。明朝一彩定三赛,国手秋唇双牡丹。”在“双牡丹”之下,自注云:“谓新妓李莹、李棠也。”其二云:“醉红政不妨文饮,呼白从来要助欢。棋色应同三昧色,牡丹何似九秋丹。”棋酒歌舞,声色俱全。同卷还有《戊子岁除以粣代酒送邦衡邦衡有诗见戏仍送牛尾狸次韵》一诗,其中写道“必许寻花兼问柳,敢辞提榼更提壶”。尽管“寻花问柳”是从杜甫诗“元戎小队出郊炯,问柳寻花到野处”化来,但用于胡铨身上,未必就没有狎妓之意。
我曾通过范仲淹的《庆朔堂》诗,考察过宋代士大夫流连于歌姬酒宴的生活日常。(《庆朔堂前艳闻飞》,《关东学刊》,2017年第1期)其实胡铨的“人欲”生活并非特例,而是比较突出地反映了宋代士大夫的生活日常。蓄姬纳妾,在宋代士大夫那里属于寻常小事,与道德大节无干。据周必大写下的《芸香葬记》,他本人也曾纳过17岁的小妾。
透过胡铨这件个案,我想可以获得的启示是,第一,自南宋开始大兴的道学并没有对宋代士大夫的日常生活产生强有力的“灭人欲”的约束。在士大夫的层面尚且如此,那么普通民众的层面自然也不会有更多的波及。第二,从研究视角来看,切忌将今人的道德观强加于前人。对于耳熟能详的“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这一命题,无论是明确认识也好,潜意识也罢,付诸研究,都会对历史的真实产生偏离,作出扭曲历史的评价。无论是政治的历史,还是思想的历史,具体考察皆应回到历史现场,置于特定的历史背景之下去评说。对宋人的道德观,正当如是观。
末了再讲几句题外话,研究历史人物时对史料的利用,除了正史之外,向来人们对行状、墓志、神道碑之类的石刻史料也颇为重视。这无疑是正确的。但须留意的是,这类史料往往是正史列传的采撷对象,亦即源史料。因此,个别事实或有多出,但对人物的虚美扬善和隐恶避讳也直接左右了正史的人物评价。我这样的认识,也是来自周必大对胡铨的评价。在《省斋文稿》卷三〇,就收录有周必大执笔的《资政殿学士赠通奉大夫胡忠简公神道碑》。细观神道碑通篇,对于胡铨上述的生活细节只字未曾着笔,记述的都是胡铨“高大上”的一面。胡铨这一史源个案,足以提醒我们注意,研究历史人物,除了面上的大路货史料,还应当下功夫去挖掘一些潜伏的史料,才能不被大路货史料所遮蔽,才会使历史人物的研究更为接近本来面目,揭示出具有逻辑力量的历史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