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家具是中国悠久灿烂的艺术文化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古典家具的价值不仅仅是服务于人的使用价值,同时还凝集着在特定环境下形成的各个时期不同的艺术风格,综合反映了不同历史阶段的生产发展、生活习俗、观念意识、审美情趣以及科学技术和物质的发展水平。人类使用家具的历史非常久远,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的、完整的家具遗存属战国时代。今天人们能见到的古代家具,主要是明清两代的制品。
明代是我国家具史上的黄金时代。这一时期家具的造型、装饰、工艺、材料等,都已达到了尽善尽美的境地,具有典雅、简洁的时代特色,后世誉之为“明式家具”。清式家具以设计巧妙、装饰华丽、做工精细、富于变化为特点。尤其是乾隆时期的宫廷家具,材质之优,工艺之精,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正是这一时期正是确立了清式家具的风格。明清家具典型地体现了中国家具所具有的极其精湛的工艺价值、极高的艺术欣赏价值、丰富的历史文化价值和收藏价值。家具一般可分为椅凳类、桌案类、床榻类、橱柜类和其它杂项类。
明清家具的艺术风格和装饰特点
1、明式家具
明式家具是指制作于明至清代前期材美工精、典雅简朴具有特定造型风格的家具。明式家具以结构上的合理化与造型上的艺术化,充分地展示出简洁、明快、质朴的艺术风貌。并善于将雅俗熔于一炉,雅而致用,俗不伤雅,达到美学、力学、功用三者的完美统一。
明式家具的整体结构以框架式样为主要的形式,呈现有束腰和无束腰两大结构特征。无束腰家具以圆腿侧足为主,造型简练稳重。有束腰家具方腿直足,或三弯腿或鼓腿,形体敦厚而显得庄重秀丽。这两种造法,给人以虚实相间、方正稳重的感受,成功地体现出科学性和艺术性融于一体的造型美。
明式家具造型上另一特色是特别讲究线条美。它不以繁缛的花饰取胜,而着重于家具外部轮廓的线条变化,因物而异,各呈其姿,给人以强烈的线条美。如“S”形椅背,既符合人的生理特点,又别具一格。线脚的变化和运用是明式家具线条造型的另一体现。线脚是指家具边框边缘的造型线条。通过平面、凹面、凸面、阴线、阳线之间不同比例的搭配组合,形成千变万化的几何形断面,达到鲜明的装饰效果,极富艺术情趣。
明式家具装饰手法善于提炼,精于取舍,主要通过木纹、雕刻、镶嵌和附属构件等来体现,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选料上,十分注意木材的纹理,凡纹理清晰好看的“美材”,总是放在家具的显著部分,格外钧用隽永耐看。雕刻手法主要有浮雕、透雕、浮雕与透雕结合及圆雕等多种,其中以浮雕最为常用。雕刻题材十分广泛,大致有卷草、莲纹、云纹、灵芝、龙纹、螭纹、花鸟、走兽、山水、人物、凤纹、宗教图案等。刀法线条流畅,生动形象极富生气。雕刻的部位大多在家具的背板、牙板、牙子、围子等处,常做小面积雕刻,以少胜多,工精意巧的装饰效果格外引人注目。
2、清式家具
清初家具沿袭明式家具的风格,但随着历史发展,满汉文化的融合,以及中西文化交流的影响,清康熙年间逐渐形成了注重形式,追求奇巧,崇尚华丽气派的清式家具风格,到乾隆时达到颠峰。乾隆时期的家具,尤其是宫廷家具,材质优良,做工细腻,尤以装饰见长,多种材料、多种工艺结合运用,是清式家具的典型代表。
在用材上,清代中期以前的家具,特别是宫中家具,常用色泽深、质地密、纹理细的珍贵硬木,其中以紫檀木为首选,其次是花梨木和鸡翅木。用料讲究清一色,各种木料不混用。为了保证外观色泽纹理的一致和坚固牢靠,有的家具采用一木连做,而不用小材料拼接。清中期以后,上述三种木料逐渐缺少,遂以红木代替。
装饰方面,为了追求富贵豪华的装饰效果,充分利用了各种装饰材料和使用了各种工艺美术手段,可谓集装饰技法之大成。但有些清式家具为装饰而装饰,雕饰过繁过滥,也成了清式家具的一大缺点。
清式家具采用最多的装饰手法是雕刻、镶嵌和描绘。雕刻刀工细腻入微,以透雕最为常用,突出空灵剔透的效果,有时与浮雕相结合,取得更好的立体效果。镶嵌在清式家具中更为普遍地运用,有木嵌、竹嵌、骨嵌、牙嵌、石嵌、螺钿嵌、百宝嵌、珐琅嵌乃至玛瑙嵌、琥珀嵌等,品种丰富,流光异彩,华美夺目。其中珐琅技法由国外传入,用于家具装饰仅见于清代。描金和彩绘也是清代家具的常用装饰手段,吉祥图案是清式家具最喜欢的装饰题材。
综观清式家具,以清中期为代表,总的特点是品种丰富,式样多变,追求奇巧;装饰上富丽豪华,并能吸收外来文化,融会中西艺术。造型上突出稳定、厚重的雄伟气度,制作上汇集雕、嵌、描、绘、堆漆、剔犀等高超技艺,品种上不仅具有明代家具的类型,而且还延伸出诸多形式的新型家具,使清式家具形成了有别于明代风格的鲜明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