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中央委员、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徐利明在北京会议中心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守住中医药的文化根基,推进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实施,明确将中医药归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十一五”以来,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起来,取得了丰硕成果。徐利明委员认为守住中医药的文化根基,推进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其传承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但此项工作目前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徐利明指出,目前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理论研究还不够。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内容涵盖甚广,既包括无形的思想与理念,以及承载相关思想、理念的有形的实物,还包括历史文化、环境等要素。目前,学术界尚未对中医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一致的认识,只有零散的一些研究。哪些项目可以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哪些要素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核心所在?怎样才能实现全面保护?对此,不但项目传承人尚存许多疑惑,也是多年从事这一方向研究的专家们颇感困惑的难题。目前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表现出重视技术层面,忽视其理念和思想的倾向,而后者正体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宗旨和原则。此外,有些地区中医药仍然在传承人手中属于“家传秘方”,尚未得到政府或相关部门的重视,更谈不上保护和开发利用。
徐利明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还存在重项目申报、轻保护措施的现象。一些地方将申报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政绩和城市知名度的一种体现,申报热情很高,但在真正的传承人保护及学术研究上的资金投入甚少。此外,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体系也不完善。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尚缺乏整体规划和统一的实施步骤,未形成完善的产业链,其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未得到充分的发挥。一些独具特色的中医药文化遗产,如北京同仁堂[-0.04%资金研报]、浙江胡庆余堂、云南白药[0.11%资金研报]等知名品牌,其数量相对于我国庞大的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数而言显得太少。
徐利明建议,应加强理论实践研究,增强科学保护意识;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护与传承的力度;做好全国普查工作,及时发掘并抢救濒临失传的中医药遗产;加强文化内涵的挖掘与传承;举办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专题培训,邀请国内外中医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专家授课,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讲授有关保护理论与技术,培养一批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人才、专家群体。
徐利明告诉记者:“中医药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决不能‘养在深闺无人识’,应当发挥其在文化建设、医学发展上的影响力。积极推进宣教工作,提高保护工作的认知度、关注度,以多种手段宣传、传播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其中华传统文化精髓。”
徐利明,全国政协委员。1954年2月生于南京。文学博士。致公党中央委员、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