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发源兴起于浙江,是现代经济演进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发展路径契合客观规律的先进经济体形态,是空间布局高效合理的微型产业集聚区升级版,有很强的生命力和很大的发展空间。总结推广浙江特色小镇经验,引导全国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对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发展经验
浙江把特色小镇作为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高端平台,以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为导向,推动特色小镇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三生融合”、产业社区文化旅游功能“四位一体”,产生不少有益经验。
(一)突出空间高效。“形态小而美”是浙江发展特色小镇的空间准则。一是形态非镇非区,既不是土地面积大、行政功能全的建制镇,也不是产业庞杂、工厂密集、产城分离的传统产业园区。二是小平台高效率,立足3平方公里左右小区域打造小型产业集聚区升级版,最大限度汇集先进生产要素,最高效率利用土地空间,大幅提升亩均效益,形成“螺蛳壳里做道场”的有效探索。2019年,浙江省级特色小镇以全省1.8%的建设用地面积,贡献了全省7.9%的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和6.5%的税收收入。
(二)突出产业特色。“产业特而强”是浙江发展特色小镇的核心内涵。一是专注于细分,每个特色小镇选择一个最具优势的细分行业作为主导特色产业,深耕细作培养行业“单打冠军”。二是专注于高端,推动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化发展,或立足原有基础改造升级茶叶、丝绸、黄酒等传统产业,或“无中生有”地培育集聚物联网、地理信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创造新的比较优势。三是专注于创新,建立研发服务、创新孵化、人才引入、金融导入相结合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2019年,浙江省级特色小镇平均拥有高新技术企业11.2家,占全省总量的12.7%。
(三)突出功能融合。“功能聚而合”是浙江发展特色小镇的重要内容。一是叠加现代社区功能,完善公共服务和商业配套,建设4公里教育圈和15分钟医疗圈,努力引来人、留住人、做活特色小镇。二是叠加文化功能,挖掘特色产业衍生文化,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赋予每个特色小镇独特的文化内核、文化属性和文化印记。三是叠加旅游功能,结合地形地貌和产业特点,科学设计形象风格和建筑形态,按3A级景区标准建设“颜值高、气质美”的特色小镇。2019年,浙江特色小镇旅游接待人次高达1.9亿,超过一半的特色小镇创成3A级及以上景区。
(四)突出市场主导。“机制新而活”是浙江发展特色小镇的内生动力。一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把企业作为特色小镇建设主力军,激发企业投资热情、引导企业落地项目,要求每个特色小镇明确投资主体、非政府投资占比不得低于70%。2019年,浙江省级特色小镇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21.3亿元,其中民间投资占比高达74%。二是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当好“谋划者、改革者、服务者”,重在编制规划、确立标准、出台政策、建设公共设施,重在优化营商环境,以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改革为突破,凡与企业相关的改革率先在特色小镇实践,依托“小镇客厅”为企业提供店小二式服务。
总体上看,浙江特色小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要素集聚、产业专特高精、产城人文融合、体制机制创新的精品特色小镇。一些特色小镇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平台,促进了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一些特色小镇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空间,促进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一些特色小镇成为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支点,促进了城乡要素跨界配置和产业协同发展,带动了农民持续增收。
二、有效做法
浙江在特色小镇建设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奖优惩劣并行、指导规范并重、各方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
(一)实行创建达标机制。一是分阶段建设,设定培育、创建、命名三阶段,不设硬性数量指标,自愿申报、分批纳入、年度考核、验收命名,明确投资标准、产出标准和景区标准,已产生五批省级创建特色小镇110个、四批省级培育特色小镇62个、三批省级命名特色小镇22个。二是事中事后奖补,改变以往的事前直接“给牌子、分银子、戴帽子”做法,对通过年度考核的特色小镇奖励50%左右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特色小镇新增财政收入上缴省财政部分“三免两减半”。三是实行有进有退,开展年度考核评估,每年淘汰或降格“不达标小镇”,警告“发展滞后小镇”,已淘汰13个、降格18个、警告50个。
(二)建立正面指导机制。一是明确顶层设计,出台《浙江省特色小镇建设规划指南》《浙江省特色小镇创建导则》和全国首个特色小镇地方标准《特色小镇评定规范》,引导市县准确深刻理解特色小镇内涵。二是评价亩均效益,出台《浙江省级特色小镇“亩均效益”领跑者行动方案》,每年公布领跑者名单,鼓励提高发展效率。2019年,浙江省级特色小镇亩均税收、亩均产出分别高达54.2万元、853.6万元,分别是全省规上工业企业的1.8倍和1.6倍。三是总结推广经验,举办全省特色小镇“比学赶超”现场会和“镇长论坛”,指导市县对标一流、学习先进。
(三)构建协同联动机制。一是省级部门协同,建立浙江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发展改革委(联席会议办公室)抓总,统一工作步调、统筹政策集成。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领域特色小镇予以政策支撑,15个部门已出台扶持性政策,如组建运行浙江特色小镇产业金融联动发展基金等。二是县级政府抓落实,压实县级责任,统筹做好要素保障、项目落地、政策落实、政务服务等各项具体工作。三是地市级政府作纽带,强化地市承上启下作用,11个地市已出台扶持性政策,有效放大了省级政策效应。
三、对全国的启示
浙江特色小镇是一项有益探索,一些先进理念经验做法有很好的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在推广中,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切实把好经念正、好事办好。
(一)坚持理性发展、质量优先,防止一哄而上、一哄而散。浙江块状经济和县域经济相对发达,技术、资金和产业等基础比较雄厚,为发展特色小镇提供了现实条件。就全国而言,各地区经济发展阶段各不相同,应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严控数量、提高质量,避免超越发展阶段和实际能力,一哄而上创建过多特色小镇,在发展难以为继后又一哄而散。特别是部分中西部地区应一切从实际出发,走“少而精”的特色小镇发展路子,追求慢工出细活出精品,避免盲目跟风、急于求成。
(二)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防止千镇一面。浙江发展特色小镇以先进制造类和数字经济类为主、以市郊区位为主。就全国而言,各地区优势产业的门类和空间分布各不相同,应结合产业积淀和区位特点发展特色小镇,重在借鉴浙江特色小镇的理念方法,避免脱离实际照搬照抄。从类型看,东部地区可重点发展高端制造类和现代服务类特色小镇,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可适合什么发展什么,如商贸类、文旅类和农业田园类等特色小镇,不要同质化地盲目追求高大上产业。从区位看,各地区发展特色小镇应以优化原有产业集聚区为主、以培育新兴区域为辅,重点关注沿线、围城、靠景区域,重点选择城市周边区域或新区。
(三)坚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防止政府大包大揽。浙江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金丰厚,为发展特色小镇提供了更多可选择的投资运营主体。就全国而言,各地区发展特色小镇也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以企业投入为主、以政府有效投资为辅,特别要避免投资主体缺失的地区由政府大包大揽投资建设;鼓励央企、地方国企和大中型民企独立或牵头发展特色小镇,实行全生命周期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探索可持续的投融资模式和盈利模式,培育一批特色小镇投资运营优质企业。
(四)坚持统一管理、奖优惩劣,防止政出多门。特色小镇是新生事物,其发展既要正向激励、也要监管约束。从浙江看,奖优惩劣是其引导特色小镇发展的一项关键政策抓手。就全国而言,既应建立底线约束机制,严格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控房地产化倾向,严守安全生产底线,持续开展纠偏纠错;也应建立激励引导机制,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组织制定特色小镇发展导则,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支持力度,建立政银企对接长效机制,引导培育示范性的精品特色小镇。建立中央指导、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加强政策协同和工作整合,各省级人民政府应建立清单、统一管理,市县政府应做好指导引导和纠偏纠错等具体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