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人们开始怀念起乡村田园生活的恬静与安然,“乡愁”也成了一个牵动人心的热词。乡愁是对故乡的感情和思念,是对故土的眷恋。在这种情感的影响下,一些传统村落的价值被渐渐发掘了出来,乡村旅游、农家生活体验也日益受到追捧。
但与此同时,古村落的大量消亡也让人忧心忡忡。而随着古村落的消失,传统村落原来所具有的代代相继、传承至今的文化形态也正在发生急剧裂变,传统文化的内在结构,譬如古老的建筑、独特的民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都面临着支离破碎的危险。
我们知道,很多古村落除了有大量的建筑遗存、原真的历史风貌、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田园风光,最难能可贵的是原汁原味的保留了众多的非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关乎本民族的传统文化,与有形的文化遗产相比,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失是不可逆的。如果村落没了,那么,这笔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财富便要重返绝境。面对古村落的消亡,著名文化学者冯骥才曾如此感慨:“每座古村落都是一部厚重的书,不能没等我们去认真翻阅,就让这些古村落在城镇化的大潮中消失不见。”
古村落为什么会面临如今的困境?一方面是因为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抓住契机发展旅游,在古村落中大肆造街,而当地居民为了在繁荣的旅游经济中分得一杯羹,也拼命大搞建设,开发的多,利用的多,而能够提供“保护”的相对较少,一些传统村落因此被开发得不伦不类。另一方面,各地眼看着历史的遗存破败消亡而“不作为”,搞“现代化崇拜”,“推土机情结”大行其道,拆古建新、拆真建假、破坏空间格局、改变山水脉络、过度商业开发等,执政行为的短视,使许多古建筑、古院落、古文物等历史遗迹逐渐消亡。
保护古村落刻不容缓,保护古村落就是留住“乡愁”。那么,如何既留住出传统村落的格局特色,又不影响旅游开发事业?据了解,浙江省对古村落的开发保护值得借鉴。该省以“传统村落保护试验田”为目标,为整个浙江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摸索出一条可行的道路。在保护利用的基础上,适度开发文化旅游项目,为古村落保护提供经济补偿基础,形成保护、开发的良性循环。在保护过程中,积极采取“规划新区,保护老区,有序过渡,和谐共生”的办法,来降低老区的人口密度,同时引导村民发展相关的旅游事业。
合理利用才是对古村落的最好保护。古村落是有生命的,让古村落生生不息,充满生机和活力,就要走传承活化之路,让古村落“活”起来,有人气,能适宜于居住生活,而不是成为一个“空壳”和仅仅能够参观的死古建筑。为此,有关部门要认识到古村落的“保护”也是社会管理的一部分,引导古村落居民保护好古民居、古祠堂、古廊桥等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传统的民风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对一些有条件开发的古村落,可以设计为旅游路线,让其成为新的生态旅游亮点,让游客在切身体验古村落的活态传统文化的同时,又能让居住在村落里的村(居)民享受传统文化带来的价值,从而更珍惜祖先留下的物质和精神家园,自觉守护好这一片土地,这样就形成了一种良性的保护状态,使其永葆鲜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