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兵役法》规定,所有适龄青年都应按要求进行兵役登记,进行兵役登记不代表一定要参军。那么强制征兵是真的吗?我相信大家对此一定有所疑问。下面就让88号门户网的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内容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兵役登记是强制的吗?
兵役登记是强制性义务。
兵役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有服役义务的男性公民,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报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适龄公民在履行兵役登记手续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的真实情况,不得隐瞒或者弄虚作假;当年经兵役机关登记确定的应征公民,在年度征兵工作结束前,未经市征兵办批准,不得出境。
强制征兵是真的吗?
根据《兵役法》规定,所有适龄青年都应按要求进行兵役登记,进行兵役登记不代表一定要参军
兵役登记要求
(1)应征是指经兵役登记初步确定符合征集条件的适龄公民。
(2)缓征是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公民。
(3)免征是指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残疾、有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不宜征集的适龄公民。
(4)不征是指被羁押或者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适龄公民。
(5)拒征是指经过教育仍拒绝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兵役证或者被确定为符合征集条件而拒绝参加体格检查和应征入伍的适龄公民。
(6)已征是指当年被征集入伍的对象。
(7)转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8)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因身体原因不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9)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不符合服预备役政治条件的。
兵役证是适龄公民履行兵役义务资格的凭证,凡年龄在18至24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都应依法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兵役证,接受兵役机关的兵役证年度审核。18至24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在就业(含临时就业)、就学、申请出境、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专业证件时应当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出示兵役证,并接受查验。兵役证遗失时,应及时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
兵役登记对兵役机关准确掌握适龄公民数质量及分布情况,高标准完成兵员征集任务具有重要意义。而参不参军主要还是看个人的意愿。以上就是此次小编分享的全部内容,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方面的疑问,请咨询88号门户网,88号门户网一定会给您最专业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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