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近日发布的消息,为做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的验收工作,按照《关于深化再制造试点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1]2170号)的要求,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发改委将对汽车零部件试点企业下列情况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一是有无再制造产品质量不达标的行为;
二是有无直接从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收购“五大总成”的行为;
三是有无未经过授权,再制造其他企业产品的行为;
四是有无未张贴再制造标识,进入社会销售的行为;
五是有无从国外非法进口旧件用于再制造的行为;
六是有无将再制造产品用于新车生产的行为;
七是有无重大环境污染问题;
八是有无其他违法违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