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消息,为进一步激发公众参与热情,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对制售地条钢违法违规行为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出台《安徽省地条钢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省级举报平台受理并经查证属实的制售地条钢举报线索,给予举报人2万元奖励。
办法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通过电话、信函、网络、走访等形式,通过省级举报平台举报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地条钢违法违规行为。省级举报平台包括省政府热线平台(省长热线:0551-12345)和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办公室受理平台(受理电话/ 传真:0551-62871007 / 62871122)。生产销售地条钢违法违规行为界定标准,参照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金属协会、中国铸造协会、中国特钢企业协会、中国特钢企业协会不锈钢分会《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钢协〔2017〕23号)执行。
办法强调,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参与举报受理、核查、办理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违者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为方便举报人领取奖励,对举报人无法现场领取奖金的,可说明情况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银行账号,将奖金直接汇至举报人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