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全区散乱污及标准件企业
偷排偷放非法生产实行公开举报的
通 告
为进一步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和标准件企业规范提升成效,切实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区政府决定对全区散乱污及标准件企业偷排偷放、非法生产行为实行公开举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全区范围内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私自复工生产、偷排偷放的散乱污及标准件企业。主要包括6大类45项:
(一)建材类主要包括小石料、小白灰、小沙场、小渗水砖、小商砼、小水泥粉磨站、小耐火材料,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和有机溶剂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加工企业等。
(二)堆场类主要包括小煤场、小渣场、小矸石场、小煤泥场、小粉煤灰场等。
(三)冶炼类主要包括小有色熔炼加工、小铸造、小炼铁、小炼锌、小炼铝、小岩棉、小磁选、小洗选、小轧钢、地条钢等。
(四)化工类主要包括小化工、小炼油、小塑料、小水洗、小染料、小印染、小制革、小橡胶等。
(五)标准件类主要包括小热镀、小电镀、小标准件等。
(六)其它类主要包括养殖粪便晾晒场、非法加油点、小陶瓷、小炭素、小蒜米加工、小造纸、小淀粉、小硫磺、小木炭、小丝网加工等。
二、举报方式。举报人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举报散乱污及标准件企业偷排偷放、非法生产行为。
通信地址:区环保分局环境信访办公室,邮编:057150;
举报电话:6608995;15227900676(短信)
传 真:6805188;
电子信箱(E-mail): ynslwjb@163.com。
三、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要提供偷排偷放、非法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及违法事实,并有义务协助环保部门调查取证。
(二)环保部门在接到举报后,要迅速调查核实,对情况属实的,要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严厉打击。
(三)环保部门对举报人情况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人情况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四)举报人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因捏造事实、恶意举报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