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视觉中国
几天前,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要求柴胡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修订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明确指出儿童禁用柴胡注射液(详情见:注意!常用的柴胡注射液 将禁止用于儿童!)。其实,近年来,国家药监局在多份药品说明书的修改中,都已经明示了儿童禁用。
△视频:这些药品说明书已改 儿童禁用慎用
这些药说明书已改 儿童务必禁用慎用
参麦注射液
2018年4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决定对参麦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修订。
明确提到:
【禁忌】项应当包括:新生儿、婴幼儿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心脏严重疾患者、肝肾功能异常患者、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以及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
注射用赖氨匹林
2018年1月3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决定对注射用赖氨匹林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适应症】【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儿童用药】等项进行修订。
【儿童用药】修改为:16岁以下儿童慎用,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儿童用药后可能引起瑞氏综合征,参见【不良反应】。
生脉注射液
2017年11月2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对生脉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修订。
明确提到:
【禁忌】项应当包括:新生儿、婴幼儿禁用,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对儿童、年老体弱者、高血压患者、心肺严重疾患者、肝肾功能异常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临床用药监护。
含可待因药品
2017年1月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对含可待因药品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儿童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等项进行修订。
【禁忌症】增加以下内容:12岁以下儿童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项下,应注明12岁以下儿童禁用本品。对于患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1218岁儿童和青少年不宜使用本品。
感冒清制剂
2016年9月30日,国家食药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对感冒清制剂说明书警示语、【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和特殊人群用药项进行修订。
【禁忌】明确提到: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新生儿和早产儿、癫痫患者、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者禁用;高空作业者、车船驾驶者、危险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期间禁用。
【儿童用药】提到: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婴幼儿慎用。新生儿、早产儿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