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一桌餐吃喝问题专项检查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全区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聚焦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桌餐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问题,铲除会所中的歪风,根据市纪委统一部署,区纪委将在全区开展党员干部出入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吃喝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次监督检查自2018年4月中旬开始至6月上旬结束。
二、检查内容
对党员干部出入商务写字楼、住宅小区居民楼、城乡结合部及农家院、山庄、别墅内不办理证照,不公开对外营业,只对特定关系人群提供餐饮服务的一桌餐、私人定制餐和企业内部食堂等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餐饮场所违规吃喝等问题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违规经营的餐饮场所进行整改。
三、检查方式和步骤
(一)摸排阶段(4月中旬至4月底)。由区纪委统一组织协调,以网格化管理、社会治安管理体系为依托,以乡、镇为单位,以村(街)委会为主要力量,对各地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等进行逐街逐户、逐村逐院拉网式排查,并逐一登记,由各乡镇纪委建立台账,填写《隐蔽餐饮场所排查表》,于4月30日前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集中检查阶段(5月上旬至5月下旬)。根据台账情况,结合五一、端午四风问题访查活动,组织开展交叉互查。各乡(镇)纪委成立互查组,分赴其他乡镇开展检查。被检查乡镇协调组织当地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人员协助互查组进行明察暗访。互查组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对出入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人员进行实名及身份证号码登记,并汇总填写《问题线索登记表》。
(三)处理问责阶段(5月下旬至5月底)。区纪委、监委对问题线索中涉及党员干部出入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通过严肃执纪、严厉问责,形成有力震慑,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扎实成效。
(四)整治规范阶段(6月上旬)。由区工商食药监局牵头,住建、公安、环保、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问题线索中涉及隐蔽在居民小区、写字楼等地的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等进行全面整治,对非法经营的餐饮场所从严从快查处,坚决取缔关停。同时,制定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餐饮场所的经营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
1.各乡镇纪委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排查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组织协调,安排专人负责摸排工作,全面掌握情况,确保辖区内的隐蔽餐饮场所摸排清楚。
2.各乡镇互查组组长要带头严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并与被检查乡镇做好沟通协调;检查组成员要遵规守纪,各司其职,认真完成检查任务。各组车辆以及检查所需设备等,由各乡镇自行协调解决。
3.区纪委协调区公安、工商、税务职能部门,全力配合、积极主动参与对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的检查整治规范工作,对违规餐饮场所坚决关停取缔,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保证工作质量
各组开展摸排要力求全面深入,要高度重视线索的准确性和可核查性,特别注意收集保存照片、音视频资料,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采取措施,将证据取准取实。
(三)严肃工作纪律
1.要按照规定开展检查,检查期间必须统一行动,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任何检查活动。
2.要注意检查的方式方法。严禁采取超越权限的措施,坚决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事件,坚决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居民楼、写字楼、工厂企业开展检查时,要在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的协助下开展工作。
3.要注意工作态度。不得对被检查人员颐指气使,不得和被检查人员发生言语或肢体冲突。
4.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得跑风漏气,泄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更不得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遮遮掩掩,变通销号,隐瞒不报。
5.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任何礼品、礼金和宴请,不得参加与检查无关的其他任何活动。
6.检查期间一律不得饮用酒和含有酒精的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