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统一印制了邯郸市医疗保障救助政策明白卡、邯郸市永年区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政策宣传页、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认定办法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证。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已经由财政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我区医疗保障救助扶贫政策主要内容有:
一、大幅度提高住院医疗费报销水平
基本医保段: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起付线降低50%。在乡镇卫生院、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报销90%。大病保险段:取消报销起付线,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自付合规费用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报销,年度封顶线提高到50万元。医疗救助段: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两段报销后剩余合规医疗费用,再由医疗救助基金按80%比例予以救助;因患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费报销超过住院医疗救助封顶线的,剩余合规医疗费再按90%的比例给予救助。
二、大幅度提高门诊慢性病保障水平
放宽门诊慢性病申报病种数量,对患有多种门诊慢性病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18+4种慢性病保障范围内,凡达到认定标准的有几种认定几种,不同门诊慢性病病种对应相应病种限额分别享受待遇。对高血压(Ⅲ期高危及以上)、风心病、肺心病、心肌梗塞等18种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合规医疗费,按75%的比例报销,年度报销封顶线提高到6000元/年;对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终末期肾病、重症精神病4种重大慢性病门诊合规医疗费,按90%比例报销,年度报销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年;延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门诊取药量至2个月量;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随时到居住地附近乡镇卫生院或医保中心进行慢性病认定。
三、实行一站式报销结算
我区已经实现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有效衔接,三重保障线一站式、一个窗口、一票制报销结算。在市内定点医院出院结算时实现一站式直接结算,转外住院在医保中心实现了一个窗口、一次性报销结算。
四、先诊疗后付费
在我区定点医疗机构,符合医保规定住院条件的参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社保卡(身份证、户口本)和相关证明办理住院手续,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出院时只需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按规定报销数额后的自付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