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称,消费者陈先生于去年双十一期间在某网购平台,从商家广东华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处购入低价促销硒鼓。当时商家提出每位网站会员限购五件硒鼓,并承诺假一赔五。陈先生购入了5件硒鼓,并以朋友的名义购买了5件,每件硒鼓的单价为299元。但在打开包装后,陈先生发现硒鼓有使用过的痕迹,且商品的编号与包装内商品的编号不对应。
陈先生怀疑硒鼓是假货,要求商家退货返款,但未得到商家同意。于是陈先生将硒鼓送往有关部门进行鉴定,鉴定证明该硒鼓为冒用惠普注册商标的假冒产品。陈先生向沈阳浑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退款并按商品价格5倍进行赔偿。
广东华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公司获得惠普授权,网络平台上出售的商品均为原装正品,且其发货员在辨认照片后称陈先生向法院提交的硒鼓并非是公司出售的产品。公司还提出陈先生在收到货物时并未验货,也未能提供打开包装的视频或相关证据,无法证明送检的硒鼓是在公司购买的,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广东华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出售产品不存在假货,且网购平台上作出的假货赔付承诺对公司具有约束力,最终依法判决广东华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返还陈先生货款1,495元并赔偿7,4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