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防火涂料认证形式经历了以下几个过程
1、强制性检验(2002年前)
2002年12月前,防火涂料作为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采取的是强制检验的形式,所谓强制检验即按照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进行的检验。也就是说企业产品只要通过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的强制检验,即可在市场销售。市场准入制度中的强制检验,是为了保证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和符合规定的要求,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要求企业或者监督管理部门为履行其质量责任和义务必须开展的某些检验。在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中,强制检验包括发证检验、出厂检验和监督检验
2、型式认可(2003年-2015年8月前)
2001年6月28日,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取消消防产品备案制度的通知,采用以型式检验+工厂条件+监督检验为模式的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制度,替代以前的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强制检验制度,并授权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具体实施。2001年8月1日起开始受理首批目录范围内的型式认可申请。从2002年5月1日起,原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6类产品中未获得型式认可证书和认可标志的,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从2003年1月1日起,原实行强制检验制度管理的3类产品中未获得型式认可证书和认可标志的,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
2002年12月13日,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缩写为CCCF) 成立,履行原有公安部消防产品行业管理办公室承担的消防产品认证和质量信息管理职能。该中心从成立之日起即正式开展工作并启用新的印章,撤销公安部消防产品行业管理办公室、中国消防产品认证委员会及秘书处。
3、强制性认证(2015年9月后)
认证标志CCC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也可简称为3C标志)
2014年1月28日年质检总局、公 安 部、国家认监委公告:自2015年9月1日起,凡列入本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消防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自2014年9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
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部分消防产品目录
以上产品总共制定四部规则,其中防火涂料划归: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C N C A -C 18-02:2014)
火灾防护产品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CCCF- HZFH-01(A/0))
火灾防护产品 防火材料产品
防火涂料产品强制性认证典型产品名称及单元划分原则
防火涂料产品单元划分原则说明:
(1)工艺指产品生产时所采用的过程与方法。
(2)钢结构防火涂料的用途指使用场所,分为室内、室外。
(3)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的用途指使用场所,分为用于防火堤混凝土表面的保护;用于隧道混凝土结构表面的保护。
(4)主要材料是指关键原材料。
三、3C认证制度对中国防火涂料行业的影响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在推动国家各种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贯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促进产品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具有其它工作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优势。认证制度由于其科学性和公正性,已被世界大多数国家广泛采用。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政府利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作为产品市场准入的手段,正在成为国际通行的作法。消防产品的认证制度在推动消防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贯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冒伪劣行为、促进消防产品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同样具有其它管理手段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优势。今后,消防产品将实行终身质量责任制,消防产品从出厂到报废期间,生产、销售、安装、维修和使用单位应当明确并依法承担各自的产品质量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使产品性能始终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火灾时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目前国内防火涂料生产企业现状:据统计,目前国内防火涂料获得型式认可(饰面型防火涂料、钢结构防火涂料、电缆防火涂料)企业加上强检产品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含防火堤防火涂料和隧道防火涂料)共约400家,这400余家企业大多数存在生产规模小、管理水平和产品技术含量低、市场价格低廉、无序竞争等,无法同国外企业进行高端工程竞争。
实施强制性认证,国内防火涂料生产企业将在以下方面受到影响:
1、产品质量
据有关消防监督部门统计,实施强制性认证的消防产品合格率远远高于未实施强制性认证的合格率,例如,防火阀每年年度监督合格率约30%,非常低。同一产品在实施强制性认证后比实施前有很大提高。就防火涂料的质量水平来讲是不高的,特别是与国外产品相比,为此,实施强制性认证会促使防火涂料生产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改进生产工艺、升级生产设备等来提高自己的产品质量水平,以满足市场竞争的需求。
2、管理水平
在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实施细则中,对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有严格的要求,规定企业应建立实施有效保持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控制的体系,保持火灾防护产品的生产条件,保证产品质量、标志、标识持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认证产品持续满足认证要求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并有效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若企业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符合性、适宜性和有效性存在严重问题,那么工厂检查(包括首次和获证后监督)将不予通过。这样将促使企业不断改进和提高自身质量管理水平。
3、监督
认证制度的发展方向是在单位负责、行业自律、中介评价、政府监管的十六字方针指导下趋于完善。
今后的工作重点将转为放审批,抓监督,加大监督执法的力度,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负责对型式认可证书的监督,消防监督部门负责消防产品使用领域的监督。实施强制性认证后国家质检部门会加大对消防产品监督执法的力度。例如。2015年6月,质监部门开始对防火门开展全国性的监督抽查(国抽),离防火门2015年9月1日正式实施强制性认证还有一些日子。
防火涂料实施强制性认证,对那些不按规则和细则建立实施有效保持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的企业将不能获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不能取得市场准入资格,企业只有被淘汰。对已获得证书,但对于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合格、不能通过监督的企业也将被暂停或撤销证书,一旦证书被撤销,要想重新取得市场准入资格将是非常困难。
所以,目前400余家防火涂料生产企业部分将被淘汰,通过监督又有部分被淘汰,最后剩下的企业将享受到实施强制性认证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