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防水泵控制柜在平时应使消防水泵处于自动启泵状态;
2 当自动水灭火系统为开式系统,且设置自动启动确有困难时,经论证后消防水泵可设置在手动启动状态,并应确保24h有人工值班。
条文说明:
11.0.1 本条第1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条规定了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应在消防水泵房内设置控制柜或专用消防水泵控制室,并规定消防水泵控制柜在准工作状态时消防水泵应处于自动启泵状态。在我国大型社会活动的工程调研和检查中,往往发现消防水泵处于手动启动状态,消防水泵无法自动启动,特别是对于自动喷水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这会造成火灾扑救的延误和失败,为此本规范制订时规定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必须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控制柜在准工作状态时消防水泵应处于自动启泵状态,目的是提高消防给水的可靠性和灭火的成功率,因此规定消防水泵平时应处于自动启泵状态。
有些自动水灭火系统的开式系统一旦误动作,其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很大时,应采用手动控制,但应保证有24h人工值班。如剧院的舞台,演出时灯光和焰火较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误动作发生的概率高,此时可采用人工值班手动启动。
提示:
消火栓系统和预作用、水喷雾等自动灭火系统平时均应处于自动启泵状态,不可置于手动控制状态。